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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保洁从业人员办理的告诉(沈疫防指办发〔2022〕10号)

添加人:家政保洁、单位保洁 添加时间: 2024-03-22 12:00:01

  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洁从业人员办理,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作业,现将有关要求告诉如下。

  (一)全市物业保洁、家政保洁等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职责,对本单位保洁从业人员加强训练,严格办理,装备口罩、洗手液、消毒剂等防护物资,保证物资储藏足够。

  (二)保洁从业人员上岗前要接种新冠疫苗,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算查验测验,疫情期间每周至少进行2次核算查验测验(特别岗位,依照岗位要求履行),每日进行健康监测,如呈现发热、咳嗽等可疑症状时,不得上岗并及时就医。

  (一)保洁从业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坚持作业服洁净整齐,定时清洗,无破损,必要时做消毒处理。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带医用外科或以上等级口罩。口罩弄湿或弄脏后,要及时替换。

  (二)在处理废物时,如遇弃用口罩等高危险废物,切忌徒手捡拾。留意个人卫生,及时进行手卫生,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、眼、鼻。

  (二)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备区的保洁从业人员办理要求依照《关于逐渐加强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备区疫情防控作业的布告》的相关规定履行。

  原标题:《关于加强保洁从业人员办理的告诉(沈疫防指办发〔2022〕10号)》

  本文为汹涌号作者或组织在汹涌新闻上传并发布,仅代表该作者或组织观念,不代表汹涌新闻的观念或态度,汹涌新闻仅供给信息发布渠道。请求汹涌号请用电脑拜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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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保洁从业人员办理的告诉(沈疫防指办发〔2022〕10号)

添加人:家政保洁、单位保洁 添加时间: 2024-03-22 12:00:01

  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保洁从业人员办理,切实做好疫情防控作业,现将有关要求告诉如下。

  (一)全市物业保洁、家政保洁等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职责,对本单位保洁从业人员加强训练,严格办理,装备口罩、洗手液、消毒剂等防护物资,保证物资储藏足够。

  (二)保洁从业人员上岗前要接种新冠疫苗,每周至少进行1次核算查验测验,疫情期间每周至少进行2次核算查验测验(特别岗位,依照岗位要求履行),每日进行健康监测,如呈现发热、咳嗽等可疑症状时,不得上岗并及时就医。

  (一)保洁从业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,坚持作业服洁净整齐,定时清洗,无破损,必要时做消毒处理。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防护,全程佩带医用外科或以上等级口罩。口罩弄湿或弄脏后,要及时替换。

  (二)在处理废物时,如遇弃用口罩等高危险废物,切忌徒手捡拾。留意个人卫生,及时进行手卫生,避免用未清洁的手接触口、眼、鼻。

  (二)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备区的保洁从业人员办理要求依照《关于逐渐加强封控区、管控区和防备区疫情防控作业的布告》的相关规定履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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